测试仪器及配套实验室招租公告

发布者:南通研究院维护发布时间:2026-03-06浏览次数:10


南通南京大学材料工程技术研究院(以下简称:研究院)拟对分析测试中心的检测服务仪器及配套实验室进行招租,现将招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:


一、仪器及房屋基本概况:


研究院分析测试中心仪器,总价值约1000万元,明细如下:


序号

仪器名称

型号

1

透射电子显微镜(TEM

JEOL

2

XPS

Themo  Fisher  K-Alpha+

3

扫描电子显微镜(SEM

JEOL  JSM6510

4

X射线衍射仪(XRD

Rigaka

5

扫描量热仪(DSC

耐驰polyma214

6

红外光谱仪

Perkin  Elmer

7

紫外老化实验器

Q-lab  QUV  spray

8

手套箱

Etelux

9

测苯仪

英国利兹TS-0514

10

色差仪

日本美能达CM2300d色差仪

11

恒温恒湿箱

YNK//TH150-D40

12

表面电阻测试仪

德国KLEINWACHTER  TOM-600

13

表面粗糙度仪

日本三丰SJ-210-178-560-01DC

14

多功能涂膜耐擦洗仪

BEVS  2805/4

15

漆膜划痕仪

BEVS  2801

16

数显杯突仪

BGD  310

17

高度熔融粘度仪

LDX-LVDV-1

18

数显溶液粘度计

美国博勒飞LVD5-5

19

附着力测试仪

美国Defelsko  PosiTest  AT-M20mm


仪器配套的实验室和办公室: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2号楼105106107108室放置实验仪器,作为实验室场地,房间建筑面积240.9平方米。1号楼可为承租公司提供1间办公室,作为业务联系使用。


二、招租价格


分析测试中心的检测服务仪器及配套实验室年租金80万元。


三、招租方式


1、采用公开招租方式,由承租意向人报出竞租价格。

2、如有两家以上报价的,由报价高者承租。


四、租赁要求


1、仪器和房屋租赁期限为三年。

2、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应依法、依规开展经营活动,不得从事违反法律法规、国家及当地政府相关政策及规定要求的经营项目。

3、承租人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损坏仪器和房屋。

4、租赁期内承租人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,不得对外转让、转租、出借。


五、竞租人资格要求


1、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。

2、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、无违法犯罪或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。

3、国家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
六、报名需要提供的资料及场地查看


1、报名时请携带证明材料: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、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。

2、需要现场勘验场地和仪器的,请与招租联系人联系。


七、其他告知事项


1、报价单投送时间:202639-16日下午1700时。

2、投送地点: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1号楼903室。

3、招租联系人:尤文龙

4、联系电话:0513-81185210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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